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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新市初中“最美诵读”比赛的通知
2015-12-17 17:33:03   来源:   点击:

  一、目的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树立“做最美的自己,为幸福人生奠基”的学校理念,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朗诵水平,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现决定举办“最美诵读”比赛。
  二、主题
  弘扬校园文化,构建校园文明
  三、比赛时间: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第一节课)
  四、比赛地点:学校多功能教室
  五、比赛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和语文老师在规定范围内选择诵读篇目,充分利用语文课、课余时间,指导学生进行诵读训练,最终每班确定参赛选手1-2人。
  (2)朗诵篇目可选用六册语文教材经典美文、中华历代经典爱国主义诗篇、反映校园经典的诗歌等。
  (3)各班在12月4日前将参赛学生姓名及篇目内容报政教处,并抽签决定比赛次序。
  (4)参赛选手要求脱稿朗诵,必须用普通话朗诵,必须有伴奏,每位选手朗诵时间3分钟左右。
  六、评分标准:采用10分制
  1、诵读内容    诵读内容为古今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体裁不限,格调积极向上。(1分)
  2、诵读能力    普通话语音准确,脱稿诵读,熟练流畅。吐字清晰宏亮,语调正确丰富,节奏韵律明显,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感染力强。(7分)
  3、舞台形象  衣着得体,仪态大方,精神饱满, 形体语言得当。(2分)
  七、奖励办法
  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八、人员安排
  1、主 持 人:选拔学生一名担任。
  2、音    响:张 小炎    周树林
  3、摄    像:周树林
  4、统    分:张建平
  5、评    委: 尤光荣  张建平   张 鸿    朱 杰   封  庆、张海军  王  卿
 
 
 
新市初级中学政教处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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