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由校长挂帅、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卫生室组成的传染病、常见病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染病、常见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宣传、领导。
2、 根据不同的季节与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情况,充分利用班会、红领巾广播、板报等形式,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预防宣传工作。
3、建立健全晨检、午检制度,对传染病疑似患者要做到早发现,及时控制流行。在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期间,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定期进行校园办公室和教室消毒。
4、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在流行期间,可把晨检做为检疫时间。若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学校,由学校负责隔离并送医院治疗。并对所在的班级、处、室加强消毒。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5、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并由第一次及时向当地医院、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以采取相应措施;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里,对有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发给预防药或通过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预防注射;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6、严格掌握隔离期,凡传染病人一定要在隔离期满后方能入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复学;传染病患者康复后需持有相关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方可上学。
7、在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期间,对疫区及时投药,消毒、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根据传染病疫情趋势,暂时停止大型集会;疫区转入、出学生,要严格控制。
8、对食堂从业人员和饮水供应管理员,必须每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9、加强对卫生员的培训,通过卫生员了解学生中有无发烧、头痛、咽痛、流涕、流泪等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及早报告卫生室必要时可测量体温、检查咽、喉等,甚至送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
10、督促做好各项预防施的落实,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1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常见病时,如有瞒报、漏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期末考评取消所有先进参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