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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2015-12-19 09:59:08   来源:   点击: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学校义务巡逻队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分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校门口周边两百米以内不得有小商小贩叫卖物品。
  8、校门口不得有外校人员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9、本校学生不得纠集外校人员在门口聚集、逗留。
  10、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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