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多媒体等电源由各处室责任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的电器开关。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器的充电。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超市照明参照食堂。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负责人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白天由义务巡逻队负责管理,义务巡逻队小队长为第一责任人;晚上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超市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学校食管会负责管理,食管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