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园安全 > 正文

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2015-12-19 09:42:27   来源:   点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货、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Copyright(c) 2015 泰兴市新市初级中学 主办
地址:泰兴市虹桥镇新市村朝阳组188号 联系电话:0523-87433156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技术支持:泰兴市星火信息技术中心